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淄博7月13日訊(記者 徐子喻)7月13日,記者從淄博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的淄博市消防違法行為“百日嚴打”集中整治行動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7月15日至10月25日,淄博市將對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各項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發布會上,淄博市消防支隊支隊長周升光向媒體通報了今年以來淄博市消防工作基本情況,今年以來,全市共發生火災425起,未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淄博市消防救援隊伍共接警出動4716次,出動人員51503人次、車輛8772輛次,營救疏散被困群眾568人,保護財產價值7.8億元。相繼部署開展了石油化工企業、商場市場、大型城市綜合體、暢通生命安全通道等7類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截至目前,消防部門共檢查9378家單位,查封213家單位,三停103家,罰款702萬元,拘留6人;派出所檢查九小場所252194次,罰款34萬元。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七十周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有影響的重大火災事故多集中發生于6月至9月份。淄博市作為化工大市,有化工生產企業768家,全市高層建筑2402棟,人員密集場所934家,鎮、村級工業園、城鄉結合部等數量較多,火災存量大,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給涉事企業造成巨大損失,也會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入夏以來,省內外相繼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這些火災數據、案例再次警示,淄博市的火災防控形勢十分嚴峻。
據了解,本次“百日嚴打”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包括整治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關閉;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標準規定;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夾芯彩鋼板;“三合一”場所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不具有相應職業資格、數量不足或脫崗;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各項違法行為。
嚴打期間,淄博市各部門將按照相應職責,高壓執法,重典治亂,用足用好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嚴打期間頂風違法的,將依法嚴厲打擊,從嚴從重處罰。對消防安全隱患嚴重、久拖不改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市區兩級政府掛牌督辦,震懾違法行為,堅決消除火災隱患。 附:“百日嚴打”集中整治行動嚴打措施
(一)凡建設工程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或經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符合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并處罰款。
(二)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使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臨時查封危險部位或場所。
(三)凡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強制拆(移)除并罰款。
(四)凡違法違規在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內安排人員住宿,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標準規定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并處罰款。
(五)凡消防設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的,依法按上限從重處罰。
(六)凡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一律處警告、罰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七)凡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或過失引起火災,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八)凡違反山東省公安廳發布的《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在居民住宅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充電,在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充電,占用消防車通道,私拉亂接充電線路,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電動車停放場所,拒不改正的,依法從重處罰。
(九)凡過失引起火災,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失火罪的;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構成消防責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凡發現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由轄區政府掛牌督辦并在媒體上曝光,組織、責成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整改。